Nightingale。

光速跳坑星人。

哥谭,这座城市令我着迷。
就像一名女性,从头到脚散发着无可抗拒的魅力。
我从小就住在这里,洞察一切,穿过每一个街区,每一条小巷;每一座高楼大厦的独特外形我都铭记于心,每一处角落都有我留下的足迹。
我太熟悉她了,就像是我的城市,我世界的全部。是她使我成长,教会我许多道理,像一位娴熟却多难的母亲。
我蜷缩在昏暗的月光下,看见蝠群划破夜空。
多年来,哥谭公报一直有一项未曾关闭的专栏。它接受任何人的投稿:穷人、富人,孩子、大人,甚至是罪犯。内容很简单直白,就像一道填空题:“哥谭是——”。这个有趣的话题我从很久之前便开始给予关注,大多数市民选择的是一些低评价的词汇“受诅咒的”、“该死的”;偶尔也会有一些乐观青年“充满希望的”、“繁华的”;还有一些更为新颖的答案“哥谭是疯人院”、“哥谭是蝙蝠侠的”。
哥谭是蝙蝠侠的。
不得不承认,这个答案的确吸引了我的目光。最初的时候我揣测着给出答案的是一个怎样的人,包括年龄、性别和生活状态。当然这种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只是作为闲暇时间促进思考的工具。后来我开始问自己那个媒体长久以来热议的问题——“哥谭为什么需要蝙蝠侠?”对我来说,这个问题更像是“蝙蝠侠为什么要保护哥谭?”因为我的家族建造了大半座城市?不全是。因为我的父母双亡于一条不起眼的小巷?不,那只是决定我要成为毫无畏惧的强者的原因。
因为这是我的城市,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。
我注视着她,从日出到日落,从初春至深冬,从华灯初上到灯火阑珊,年复一年日复一日。
在这里,每一个夜晚都充满了未知与神秘。每当我穿上战衣套上披风,从高处注视着她——我的城市燃烧殆尽,却又奋力救起,脱离这格外堕落沦丧,尤为疯狂扭曲的轨道。
毕竟,哪儿也比不上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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